《融合教育背景下支持幼儿园特需儿童发展的行动研究》 实施方案
苏州市教育学会“十四•五”教育科研课题
《融合教育背景下支持幼儿园特需儿童发展的行动研究》
实施方案
苏州工业业园区尚城幼儿园 殷伟
一、问题的提出与研究意义
(一)问题的提出
1.关注特需儿童发展是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应有之义
教育部 2001年印发《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指出,幼儿园“要为每一个儿童,包括有特殊需要的儿童提供积极的支持和帮助”。江苏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殷雅竹(2016)曾说:每一个普通儿童都是特殊的,因为他们也像特殊儿童一样有特殊需求,也因为适合特殊需要的普通教育才是优质的教育。2021年9月8日,国务院颁布了《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中也指出:“坚持保障儿童平等发展。创造公平社会环境,消除对儿童一切形式的歧视,保障所有儿童平等享受发展权利和机会”。可见,党和国家始终高度重视儿童发展事业,并且能够关注到儿童事业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能够从政治站位高度着眼“所有儿童”、关注“公平”与“平等”。
2.融合教育是满足特需儿童发展需要的重要途径
融合教育(又称全纳教育)的理念是“平等、参与、共享”,其核心思想是:“每一个儿童都有平等的受教育权;每一个儿童都有获得自身发展的需要,教育应该以每个儿童的特点和差异为基础;普通学校应该容纳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并为他们提供合适的保证质量的教育。”近年来,特需儿童受教育机会不断扩大,随着大众意识的逐步开化,融合教育的发展越来越向早期干预的关键节点——学前教育阶段延伸,其能够为3-6岁的特殊幼儿提供正常化、非隔离的教学环境,提供所有的特殊教育和相关的服务措施,从而促使特殊幼儿与普通幼儿共同学习,达到真正的融合(张国栋 曹漱芹,2015)。
3.幼儿园特需儿童现实发展现状与需求
《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中也指出:“尊重幼儿发展的个体差异。幼儿的发展是一个持续、渐进的过程,同时也表现出一定的阶段性特征。要充分理解和尊重幼儿发展进程中的个别差异,支持和引导他们从原有水平向更高水平发展。”事实上,幼儿园中表现优异的儿童常常是教师关注的焦点,而幼儿园存在这样一些发展差异性群体:发育迟缓、情绪行为障碍或者因为受社会、情感、心理和身体等因素的影响而需要给予临时或永久支持的儿童,幼儿园因为经费人力投入问题、教师专业知识、技能和经验问题,家园共育中认识不足、条件匮乏、支持体系欠缺等问题,造成这部分儿童往往一直游离在“被忽视”甚至“被放弃”的边缘。
如何根据儿童的多样性、独特性和差异性,为每个有特殊需求的幼儿提供合适的教育支持,促进所有幼儿都能得到良好的教育,维护教育公平,以此保障所有儿童能够享受高质量的学前教育,引起了我们的关注和深思,据此,我园提出了《融合教育背景下支持学前特需儿童发展的行动研究》这一课题。
4.我园有关融合教育的实践初探与研究基础
我园关注融合教育发展的探索与研究,基于园所特殊需要儿童的存在与发展现状,2020年8月在园区特教中心及专家的支持指导下完成建设资源室并投入使用,初步建立特殊教育需要幼儿辅导保障机制,优化特殊教育需要幼儿融合教育的育人环境,并且定期开展资源教师培训,营造“全园参与”的融合教育气氛和价值取向,为园内特殊教育需求的幼儿的发展提供专业支持,2020年12月我园被评为“苏州工业园区融合教育达标学校”。因此,我园在园区幼儿园融合教育方面具有较强的前瞻意识,而且已经积累了1年的实践经验,对于该课题研究提供了良好的基础与平台。
(二)研究意义
通过本课题的研究,必将推动教师重视学习“融合教育”思想和《纲要》、《指南》的有关精神和要求,并以此为指导,探究实施支持特需儿童发展的相关实践经验以及体现“融合教育”思想的特需幼儿发展特点的认识、教育资源开发、活动开展和有效支持性策略的依据;也必将促使教师紧密联系研究实践,探索在“融合教育”思想指导下支持特需儿童成长教育的方法、途径、方式等操作性的做法,为园本课程的建设丰富积淀,并能促使教师加快专业成长的步伐,切实增强科研意识、提高科研实践能力,同时可为同类课题的研究提供可借鉴应用的实际经验。
二、课题的核心概念界定
(一)融合教育
融合教育最早从从20世纪中期开始,是发端于北欧的一种文化思潮,后以美国为代表的北美国家掀起了融合教育改革运动,与欧洲地区遥相呼应,经历了“正常化”“回归主流”和“一体化”三个阶段,其主张将残障儿童安置于最少受限制的环境中,以便于残障儿童在未来不会被主流社会与主流文化所抛弃(孙政,2015)。20 世纪末以来,融合教育的理念发展更为成熟,主要是因为在此时期,几次有影响力的特殊教育国际以及区域会议的精神得到发扬,特别是1994 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西班牙萨拉曼卡召开的“世界特殊需要教育大会”上首次提出全纳教育,主要指关于残疾学生和其他在主流学校就读的 有“特殊需要的”学生的教育。(2021,江敏锐 马多秀)
在本课题研究中,融合教育是“以每个儿童的特点和差异”为基础,延伸为一种以人为本的教育观念,注重每个儿童学习潜能与价值的提升,即基于儿童自身发展的需要,给予所有有特殊需求的儿童个别化的实践与支持,实现自我提升、整体融合的过程,帮助他们形成社会需要的观念和良好的道德品质,致力于所有儿童接受接受高质量的学前教育的追求。
(二)特需儿童
从狭义上,特殊需要儿童一般等同于特殊儿童,即具有显著的发展障碍或迟缓的儿童,如自闭症、听障、视障、弱智等,广义上指身心发展水平低于普通儿童、或在学习生活上存在明显不足的儿童,同时还包括超常儿童、行为和情绪上存在偏差的儿童,例如不遵守规则、多动、冲动、注意力分散或有攻击性行为、性格退缩等典型情况的儿童。本课题研究取广义上特需儿童的概念。
三、理论假设与依据
(一)调查了解特需儿童实际情况以及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是支持特需儿童教育发展的根本依据。
瑞典马拉达伦大学的桑德伯格等人,基于“儿童视角”,就“特殊支持需要儿童”提出三种看法。第一种认为所有儿童都需要特殊支持,因为“特殊支持需要儿童”这一概念并未预定人群,也未揭示哪类儿童应比其他儿童获得更多支持,况且支持既可能是临时性的,也可能是永久性的。第二种认为“特殊支持需要儿童”指那些已被诊断或已被社会服务机构确认为有特殊需求的儿童。第三种认为“特殊支持需要儿童”指需要额外支持的儿童。这些儿童受社会、情感、心理和身体等因素的影响,需要给予额外支持才能正常度过幼儿园生活。可见,特需儿童有不同的特殊需要,不同的特需儿童的发展特点也存在很大差异,且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因此,在教育过程中,根据特殊儿童个体的身心特征及特殊需要,提供适合其身心发展特点满足其特殊教育需要的教育,才能够保证特需儿童在融合教育思想中享受有针对性的支持与服务。
(二)开发园内外可利用的融合教育资源是支持特需儿童发展的必备条件。
《纲要》的总则部分强调指出:“幼儿园应与家庭、社区密切合作,……综合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共同为幼儿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并在组织与实施部分指出:“幼儿园的空间、设施、活动材料和常规要求等应有利于引发、支持幼儿的游戏……活动”,应“充分利用自然环境和社区的教育资源,扩展幼儿生活和学习的空间。”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学校融合教育资源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苏教基 〔2018〕25 号) 提出2019 年各设区市要基本实现所有乡镇(街道)学前融合教育资源中心全覆盖,为区域全面深入推进学前融合教育工作提供了引领和示范。国内很多学者在研究融合教育过程中也提出:幼儿园融合教育的开展依托教师、家长、社会的共同支持,其中包括经费支持、环境准备、专业人员配备以及相应的评价体系等等。由此可见,资源开发与建设是确保特需儿童儿童参与学前教育获得发展的重要保障。
(三)依据特需儿童实际发展状况与身心特点制定个别化教育计划和内容是体现“融合教育”理念,支持儿童发展的关键因素。
朱永新教授在“让特需儿童享有幸福而完整的学习生活”一文中指出:“不放弃每一个特需儿童”,并且指出“尊重个性、关注差异、让每一个生命独特绽放应是每一个特殊教育工作者的教育素养。要做到对特需儿童早发现、早干预、早训练,建立完善的个别化 教育体系,研发适切的个别化训练课程,建立个别化评价激励机制”。我国台湾地区学前融合实践也认为:“应广泛秉承完整系统的课程设计理念,有针对性地制定适宜特殊儿童需求的个别化教育计划,以协助其学习。”由此可见,针对每一个特需儿童的实际情况为其量身定制发展计划和内容,建立一对一融合、一人一档案等融合模式是支持特需儿童有效性发展的关键因素。
(四)探究切实有效的支持性策略是践行“融合教育”思想,支持特需儿童发展的重要保证。
《纲要》在“组织与实施”部分明确指出:“教师应成为幼儿学习活动的支持者、合作者、引导者。”并提出了五个方面的原则和要求:① 以关怀、接纳、尊重的态度与幼儿交往。耐心倾听,努力理解幼儿的想法与感受,支持、鼓励他们大胆探索与表达。②善于发现幼儿感兴趣的事物、游戏和偶发事件中所隐含的教育价值,把握时机,积极引导。③关注幼儿在活动中的表现和反应,敏感地察觉他们的需要,及时以适当的方式应答,形成合作探究式的师生互动。④ 尊重幼儿在发展水平、能力、经验、学习方式等方面的个体差异,因人施教,努力使每一个幼儿都能获得满足和成功。⑤ 关注幼儿的特殊需要,包括各种发展潜能和不同发展障碍,与家庭密切配合,共同促进幼儿健康成长。显然,要践行“融合教育”理念、支持特需儿童发展,教师必须从前期调查分析、过程支持与管理和后续调整等环节潜心探究既符合特需儿童发展特点又切实可行的支持性举措,并作理性的梳理和提炼,逐渐形成相应的有效支持性策略,切实促进特需儿童的潜力的开发和能力的发展。
四、研究的主要目标和内容
(一)研究目标
在“融合教育”思想的引领下,在理论学习、调查评估以及实践探索的基础上了解特需儿童身心发展规律与特点,通过开发和利用园内外融合教育资源,创设良好的融合环境,开展有个性化的融合教育活动,促进儿童语言能力、社会技能、情绪情感等方面的发展,提升家园共育成效,同时促使教师加深对“融合教育”思想的领悟和理解,提升实施融合教育的业务能力,并为我园建构融合教育发展资源库创造条件。
(二)研究内容
子课题一:幼儿园特需儿童身心发展规律与特点的学习与调查的研究。
研究要点:以“融合教育”思想为指导,通过理论学习、实地观察、个别访谈、专家评估等方式,充分了解幼儿园特需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及特点,并且开展特需儿童问题调查、评估与分析,建立特需幼儿个人发展档案,为研究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撑和信息基础。
子课题二:“融合教育”思想下特需儿童发展教育资源开发的研究。
研究要点:以“融合教育”思想为指导,基于特需幼儿的发展需求,科学创设园内资源,合理利用园外资源,包括场地、设施、器材、辅导人员等,构建家庭、学校、社区新型的合作资源网络,拓展融合教育资源,为开展个性化的特需教育活动提供专业支撑。
子课题三:“融合教育”思想下特需教育儿童发展计划与内容制定的研究。
研究要点:在“融合教育”思想下,基于特需儿童发展问题及需求,研发多元融合方式的活动来支持儿童发展,通过家园结对、师生结对、生生结对等方式,开展有专业机构合作的融合方案、有陪读人员参与的融合方案、有兼职资源教师协助的融合方案,还有融合团队支持的班级融合方案等等,形成适切的个别化教育计划与内容,让每一位儿童的特殊成长需求都能得到满足。
子课题四:“融合教育”思想下特需儿童发展支持性策略的研究。
研究要点:从前期调查评估与分析、过程性支持和管理以及后续性调整评价等环节,探索和积累实施“融合教育”思想支持特需幼儿发展的做法与经验,在此基础上作理性的梳理和提炼,逐渐形成相应的有效支持性策略,并作理性的诠释和案例的实证,以更好地推动贯彻“融合教育”的理念。
五、主要研究方法与研究对象
(一)研究方法
本课题采用文献资料法、调查研究法、行动研究法、经验总结法等方法进行研究。
(1)文献资料法:收集“融合教育”思想、特需儿童教育等方面的文献和相关的研究成果资料,通过学习和借鉴,从而获得教育理念的启示,以支撑本课题的研究。
(2)调查研究法:设计调查问卷,就园所特需幼儿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查、了解与分析,了解特需幼儿的发展状况、相应认知和行为特点以及家长的相关观念和态度,建立特需儿童“一人一档”数据库,以提高课题研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行动研究法:通过资源开发和利用、计划制定、活动的开展等实践性研究,探索和积累践行“融合教育”思想、支持特需幼儿发展的有效方式、方法、途径和手段,并进行阶段性的反思和自我完善,逐步形成相应的理性认识。
(4)经验总结法:对研究过程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和理性总结,探究在“融合教育”思想的引领下支持特需幼儿发展的基本经验,力求获得具有借鉴应用价值的研究成果。
(5)个案研究法:根据特需幼儿在班级的相关需要,对个案人员及其家人进行深度访谈、观察,了解家长对融合教育的态度和认识,指导个别化教育计划的制订和实施,提出教育建议。
(二)研究对象:本园小、中、大班中的特需幼儿
六、课题组成员和分工
课题组核心成员曾在各级各类教科研课题中担任过主持、承担、参与等重要职责,完成过多项课题研究,并且取得丰硕的研究成果,具较强的教科研能力,其中有成员还参加过“江苏省融合教育资源中心特教专职教师上岗培训”,为课题开展提供专业实践指导意义。
课题组负责人:殷 伟 策划、组织、协调、管理
子课题一组长:夏玲玲 成员:盛玲珠 马宁 吴琪
子课题二组长:卢维娜 成员:程敏妮 朱哲伦 王艺颖
子课题三组长:徐虹洁 成员:周阳 李芳 钱诠赜
子课题四组长:林 琼 成员:金萍 邱梦琳
七、研究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 (2021年6月~2021年12月)
1.确立主课题,建构子课题,确定相应的研究要点,完成课题申报工作;
2.制定课题研究实施方案和子课题研究计划;
3.组建课题组,明确分工职责;
4.建立学习交流的制度,查阅、收集、整理相关的文献资料,组织课题组成员进行前期培训、学习、讨论,以形成课题研究的共识。
(二)实施阶段(2022年1月~2024年6月)
第一阶段(2022年1月~2023年1月)重点是:
1.以“融合教育”思想为指导,组建幼儿园融合研究小组,开展两园“特需儿童”情况调研,了解幼儿园特需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及特点,建立科学的特需幼儿个人发展档案;
2.以“融合教育”思想为指导,充分挖掘园内外教育资源,包括场地、设施、器材、辅导人员等,定期拓展融合教育资源;
3.以“融合教育”思想为指导,探索有专家支持、专业机构合作、有家庭协同配合的融合方案,为制定个性化的融合活动提供有力支持;
4.以“融合教育”思想为指导,定期组织教师开展有关融合主题的学习与培训活动,帮助教师建立融合态度,转变融合观念,具备基本融合素养。
第二阶段(2023年2月~2023年6月)
总结第一阶段的研究进展情况,对课题研究中第一阶段的研究成果进行初步的梳理、总结和反思,举行课题研究的中期汇报。
第三阶段(2023年7月~2024年6月)
1.在中期汇报基础上,听取专家意见,完善实施方案和各子课题研究计划,继续按四个子课题的研究要点进行研究;
2.收集、整理和分析课题研究中积累的过程性资料,梳理汇编成册;
3.结合课题研究教师撰写的教育论文、随笔或个案。
(三)总结阶段(2024年7月~2024年12月)
1.撰写课题研究结题报告;
2.整理、结集《“融合教育”思想下支持特需儿童发展的的课题论文汇编》、《课题的教育随笔、个案研究集》和《幼儿园特需儿童的个人情况档案集》;
3.汇编与本课题研究相关的教师优秀教育个案和论文;
4.做好课题研究成果鉴定的全面准备。
八、主要参考文献
[1]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 2001年6月教育部颁发 江苏教育出版社出版
[2] 《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 2012年10月教育部颁发
[3]吴淑美.学前融合班教学理念篇[M].台北:心理出版社,1998
[4]缪学超.瑞典发展学前融合教育的新举措及其启示[J].学前教育研究.2015(08)
[5]郑伟 张茂聪 王培峰.建国以来我国融合教育的实践理路——基于政策文本的分析[J].中国特殊教育.2019(01)